关于2009年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2009-12-8 

粤纠医药办〔20098

 

关于2009年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省属驻穗各医疗机构:

鉴于2009年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2009年阳光采购工作,请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做好药品清库、遴选药品等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二十一个地级市及中央省属驻穗各医疗机构选购品种时间为2009121日至1231日;网上采购时间为201011日至20101231日,采购期为一年。

请各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以上时间组织医疗机构选择品种及做好采购合同签订以及网上采购工作。

2009121日至1215日将分片区对各地医疗机构进行网上交易操作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政策解读和遴选操作等,请各医疗机构药品遴选相关负责人积极参与,具体的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的培训工作由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负责,深圳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协助。

 

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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